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7月22日上午,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紹興市消保委正式啟用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并在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舉行了揭牌儀式,6個區(qū)、市(縣)同步舉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揭牌儀式,標志著紹興在浙江省率先實現市縣兩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全覆蓋。
記者了解到,該“共享法庭”配備了聯系法官、庭務主任,依托“一根網線、一塊屏”,共享“浙江消保在線”“共享法庭”等數字化應用系統(tǒng)數據,整合利用人民法院和消保委組織及其成員單位的各類解紛資源,實現消費糾紛在線快速調解指導、網上立案“一次不用跑”,把調解指導、線上訴訟、司法確認、普法宣傳等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極大地便利消費投訴的處理,真正實現消費糾紛訴前多元調解與高效解紛。
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揭牌。資料圖片
“此次共享法庭的建設是我們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消費者提供健康良好的消費環(huán)境的重要舉措。同時,也能夠為消費糾紛的調解提供便捷的服務,讓我們調解的過程和結果,能夠依法公正?!苯B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黨委委員、行政執(zhí)法隊隊長謝康生說。
近年來,紹興圍繞“守護安全•暢通消費”主題,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持續(xù)深化放心消費建設,合力營造消費需求持續(xù)增長、產品服務品質放心、消費權益有效保障的放心消費環(huán)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強消費對經濟發(fā)展的基礎性作用,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截至目前,紹興市共培育發(fā)展放心消費單位1.5萬余家、其中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6200余家、放心工廠4300余家,建成放心消費商圈(街區(qū))25條、消費維權站(點)196個,有效推動消費糾紛多元化解,實現小事不出店(企業(yè))。今年上半年,共處置投訴舉報2.1萬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85萬元,該市消費環(huán)境穩(wěn)步向好。
“作為‘楓橋經驗’發(fā)源地,在即將迎來‘楓橋經驗’60周年紀念大會的關鍵節(jié)點,市場監(jiān)管部門率先與市法院聯合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探索法院與協(xié)同部門聯合共建‘共享法庭’新模式,是貫徹落實省委、市委關于加強‘共享法庭’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化‘楓橋式’系列創(chuàng)建的創(chuàng)新做法。”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胡堅說。在這期間,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紹興市市場監(jiān)管局、紹興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還進一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建設工作的實施辦法》,細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機制及相關制度,切實推進“共享法庭”標準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多方參與、協(xié)調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把各方優(yōu)勢轉化為推進“共享法庭”建設的強大合力和實際效果。
“共享法庭”調解現場。資料圖片
下一步,紹興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與紹興市中院及基層法院在體系建設、平臺搭建、人才培育等方面攜手共進,建立健全“共享法庭”運行工作機制,提升標準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續(xù)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紹興“加快建設高水平網絡大城市、奮力新時代共同富裕地”作出更大貢獻。
在揭牌儀式后,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共享法庭”組織開展了庭務主任業(yè)務培訓,市級“共享法庭”組織了一起消費糾紛現場調解,區(qū)縣級“共享法庭”開展了法治宣傳、現場調解等豐富多彩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