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主管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主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

當前位置:首頁 > 消協(xié)動態(tài)
換汽車配件被“坑” 消保委出手助維權
2021-05-18 02:3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王穎翠 薛慶元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王穎翠 記者薛慶元)進價640元的汽車配件,汽修店以5400元賣給消費者。近日,江蘇省邳州市消保委調解了一起汽修消費糾紛,最終,汽修店退還消費者3000元。

今年3月24日,邳州消費者尚女士因為愛車行駛中總有異響,來到城區(qū)一家汽修店檢修,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車子左右兩邊的后控制臂均需更換。汽修店負責人表示,尚女士這款車是進口車,配件很難購買且價格昂貴,一個后控制臂要2700元,要求尚女士交3000元訂金購買配件。一周后,汽修店將車子修理完成后,又收取了尚女士2500元,稱收取的總計5500元中包括2個控制臂配件和100元維修工時費。同時,汽修店告知尚女士,車子的后橋拉臂也存在安全隱患,需要更換。尚女士急需用車,就沒有繼續(xù)維修。

4月16日,尚女士想起汽修店的囑咐,就近到另一家汽修店詢問更換后橋拉臂的價格,在跟汽修店負責人談價的過程中,聊起了半個月前的修理,結果得知自己上次支付5400元購買的配件,商家進價只需640元。尚女士氣憤不已,當即決定找第一家汽修店退貨,并請第二家汽修店以320元一個的價格買了兩個新的配件,準備退貨之后再安裝。

在接到尚女士要求退貨的電話后,第一家汽修店負責人表示,可以把之前安裝的配件拆下退貨,但要求尚女士支付700元拆裝費,且要保證配件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尚女士開車來到現(xiàn)場后,該汽修店又以配件品牌不同價格也不同為由,拒絕了尚女士的退款退貨請求。尚女士向邳州市消保委投訴。

了解事情原委后,消保委人員指出,《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條明確規(guī)定:托修方、維修經(jīng)營者可以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機動車。同質配件是指產(chǎn)品質量等同或者高于裝車零部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性能的配件。機動車維修經(jīng)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同質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在維修過程中,汽修店并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提供可選擇的配件,還以配件很難購買為由,促使消費者盡快同意以2700元一件的價格購買并維修。而且汽修店未能提供所購配件的進貨憑證,無法證明是高額購進的配件,存在虛報價格的現(xiàn)象。根據(jù)《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guī)定:為消費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裝、裝飾裝修等服務時,謊報用工用料,損壞、偷換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與約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換不需要更換的零部件,或者偷工減料、加收費用,屬于欺詐行為。

經(jīng)調解,消保委人員給出處理意見:汽修店配合尚女士,將汽車的左右后控制臂更換成消費者自購的配件,退還收取的高額配件費,但可以收取合理的維修工時費。在此情況下,汽修店主動聯(lián)系尚女士,雙方經(jīng)協(xié)商決定:尚女士退回以320元一個價格購買的配件,繼續(xù)使用該汽修店更換的左、右后控制臂,汽修店退還尚女士3000元。尚女士對此表示接受,該糾紛圓滿解決。

邳州市消保委秘書長孟軍表示,在汽車維修過程中,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提供結算清單,對于認為不合理的費用要及時進行查證、咨詢,更換的零配件要做到貨比三家,不要輕信經(jīng)營者“缺貨、難買”等套路,并要記得保留消費憑證,出現(xiàn)問題及時維權。同時,也警示經(jīng)營者,誠信是經(jīng)營之本,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追求合理的利潤空間。

責任編輯: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