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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長春:“訴調對接”集中受理讓消費糾紛化解更便捷
2020-11-27 10:22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李洪濤

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馬文茹 記者李洪濤)11月25日,記者從吉林省長春市消費者協(xié)會獲悉,近年來,該協(xié)會與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積極協(xié)作,創(chuàng)建“訴調對接”聯(lián)合調解機制,旨在將消費糾紛解決在訴訟之外,減少雙方當事人的訴累,減少消費者的維權成本,節(jié)約司法資源,在訴訟外達到定分止爭的效果。

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訴調對接”調解消費糾紛現(xiàn)場。馮世佳/攝

今年11月19日,長春市遭遇極端冰凍雨雪天氣,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法官曹春江、法官助理陳穎和馬文茹,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頂著凍雨和冬雪,準時來到市內一大型商場的調解工作室,參與消費糾紛訴前調解工作。按照與法院的約定,該商場將近期消費者投訴激烈、糾紛較大的9件疑難案件的投訴人與被投訴人共同邀請至調解室進行調解。這些案件中有的當事人提出購買的手表使用后發(fā)現(xiàn)進入灰塵,要求進行退貨、賠禮道歉;有當事人投訴凈水器的進水口錯誤連接到熱水管,長達3年之久,要求賠償損失并到醫(yī)院進行身體檢查;有當事人提出3年前購買的浴室柜安裝位置不合理,無法清洗地熱,要求退貨退款;有當事人提出定制半年的柜子安裝后檢測出室內空氣甲醛超標,不符合購買時商家承諾的安全標準,要求加倍賠償。

在調解過程中,曹春江耐心聽取了各位消費者的訴求。對于投訴人提出甲醛超標的柜子,曹春江給出建議方案,投訴人與被投訴人根據(jù)公平原則共同提交相同數(shù)額檢測費,共同選擇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根據(jù)鑒定結果確定鑒定費用的分擔和糾紛責任的承擔。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了調解協(xié)議。對于浴室柜安裝位置不合理糾紛,由于已經(jīng)過了保修時間,曹春江為雙方提供調解意見,由出賣商家及銷售平臺按約定時間提供拆卸柜體服務。雙方達成一致,簽署調解書。對于凈水器進水安裝錯誤,經(jīng)曹春江建議,被投訴人同意給付供5年內免費更換的凈水濾芯。對于其他投訴,曹春江給出了中肯的法律意見,后續(xù)解決方案正在有序跟進。

曹春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消費糾紛的雙方來講,通過消協(xié)與法院建立“訴調對接”機制,能讓消費者減少訴訟費和律師費的支出,同時,還能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一方面整合了社會多方力量,另一方面以調解方式解決消費者權益爭議,不但讓消費者有安全感,也減少了消費者與經(jīng)營者的對立情緒,更有利于案結事了,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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