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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銅梁:套裝木門與樣品門存差異 “訴調對接”挽損失
2023-01-16 17:3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劉文新

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市銅梁區(qū)消費者李先生安裝的套裝木門與當初選定的樣品木門存在差異,重慶銅梁區(qū)消委會通過與銅梁區(qū)人民法院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1月12日為李先生挽回經濟損失1700元。

2022年3月13日,李先生因裝修新房,與銅梁區(qū)木森家具經營部簽訂《產品購銷合同》,訂購4套“鑫奇”木門,顏色為銀梨3號;2套“博雅敏格”衛(wèi)生間門,材質為鋁合金,合同總金額為8400元,李先生支付定金5000元,還剩尾款3400元。

同年5月17日,木森家具經營部派技術人員為李先生安裝木門及衛(wèi)生間門。李先生發(fā)現,4套木門的材質、密度與他選定的樣品木門存在較大差異,雙方因此發(fā)生爭議。李先生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是經銷商將木門換成與樣品相同的木門;二是經銷商免收3400元尾款。經銷商拒絕接受這兩個方案。后來雙方多次協(xié)商,但一直沒有達成協(xié)議。

1月12日,李先生向銅梁區(qū)消委會投訴,其訴求還是他當初提出的兩個方案。經銷商表示,為李先生安裝的木門就是他當初選定的木門,不存在質量問題,因此不同意更換木門或免收尾款。

由于雙方爭議較大,銅梁區(qū)消委會啟動與銅梁區(qū)人民法院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商請銅梁區(qū)人民法院、銅梁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指派工作人員參加調解工作。通過李先生提交的視頻及木材實物,消委會、法院及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一致認為,李先生安裝的木門與他選定的樣品門存在一定差異,且《產品購銷合同》對木門的材質沒有明確的條款約定,過于簡單,經銷商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訴調對接”調解現場。資料圖片

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經銷商同意免收一半尾款,李先生只需繳納尾款1700元。

銅梁區(qū)消委會秘書長歐利娜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消委會依托司法及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力量,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并與人民法院建立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聯合印發(fā)《加強訴調對接工作實施方案》,促使各類消費糾紛的解決更加便捷、靈活、高效。截至目前,銅梁區(qū)消委會已開展訴前糾紛調解26件,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1件,司法確認10件。

銅梁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人表示,進一步深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讓司法力量提前介入消費調解,有利于消費糾紛的有效處理,真正實現消費糾紛訴前多元調解與高效解紛。

責任編輯: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