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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下降≠房貸利率下降
2020-02-25 14:11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聶國春

  2月20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本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與上月相比,本月1年期LPR下降10個基點到4.05%,5年期以上LPR下降5個基點到4.75%。

  LPR如期實現(xiàn)“雙降”,眾多地產(chǎn)分析師紛紛表示,由于5年以上貸款大部分是房貸,所以本次降息出現(xiàn)5年期降低,對于房貸影響巨大。不論存量貸款還是新增貸款,都有望享受降息的好處。因此,LPR下降對目前受疫情影響而更加低迷的房地產(chǎn)市場是一大利好。對此,一些媒體也煞有介事地以 “100萬元房貸每月少還31元”為題進行報道。

  果真如此嗎?非也!LPR下行并不必然導致房貸利率下降。

  我們知道,政府刺激房地產(chǎn)市場有多種手段,其中重要的有降低首付比例、降息、放松限購等。目前,中央政府仍然堅決表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將房地產(chǎn)作為短期刺激經(jīng)濟的手段。雖然在過去幾個月內(nèi),部分三四線城市開始“因城施策”,但大部分省市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在降低首付比例、放松限購方面都沒有任何放松的跡象。因此,從國家層面來看,“房住不炒”仍是當前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政策的主導方向。

  其次,LPR此次下調(diào),旨在引導降低實體經(jīng)濟融資成本,而并非為了松綁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政策,這在央行此前一天發(fā)布的 《201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zhí)行報告》中已有闡釋。該報告強調(diào):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加快建立房地產(chǎn)金融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chǎn)作為短期刺激經(jīng)濟的手段。

  對于一些地產(chǎn)分析師的故意誤導和少數(shù)媒體的錯誤解讀,央行副行長劉國強更是直接潑了一瓢涼水。在2月22日接受媒體專訪時,劉國強明確指出,LPR下行基本上不影響個人房貸利率,銀行可通過LPR加點方式確定個人房貸利率,基本保持原有水平。

  那么,LPR下降,為什么房貸能做到保持原有水平呢?這得從房貸利率構(gòu)成上來分析。2019年8月17日,央行決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新的LPR在每月20日都會公布一次。2019年8月25日,央行對房貸利率定價方式進行改革,要求房貸利率掛鉤LPR。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fā)放的商貸利率,是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為定價基準,然后加點形成。首套房貸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LPR報價,二套房不得低于相應期限LPR報價加60個基點。

  這個加點,各個地方存在較大差別。以調(diào)控最嚴的北京為例,首套房貸是在LPR基礎上加55個基點,二套房貸則是增加105個基點。融360發(fā)布的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1月,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53%,為5年期以上LPR加73個基點;二套房貸款平均利率為5.84%,為5年期以上LPR加104個基點。所以,對增量貸款,LPR下調(diào)后,在LPR的基礎上銀行可以調(diào)整加點,房貸利率可能下降,也可能不變,還可能上升。對存量貸款,在定價基準轉(zhuǎn)換之前,此次LPR下調(diào)更是沒有直接影響。

  事實上,雖然LPR每月更新,但按照銀行房貸合同,房貸客戶的利率不會每個月都隨之變動,一般是以合同簽訂日期滿年調(diào)整。但在本次LPR下調(diào)前,央前先是通過貨幣政策報告提前吹風,之后又通過媒體專訪形式發(fā)聲,就是為了貫徹落實房地產(chǎn)市場調(diào)控要求,在流動性合理充裕、市場利率有望下行的情況下,不向房地產(chǎn)市場發(fā)出錯誤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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