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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都安一商家因違法擅掛招牌被罰
2023-10-19 19:03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顧艷偉

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覃宗華 記者顧艷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河池市都安縣某醫(yī)療器械企業(yè)擅自懸掛“都安縣殘聯助聽器定點服務中心”招牌誤導消費者,被都安縣市場監(jiān)管局立案查處,責令其摘下違法招牌,并開具5000元罰單。

近日,消費者盧女士通過全國12315平臺投訴稱,她花費5000多元在一家掛著“都安縣殘聯助聽器定點服務中心”招牌的助聽器店為父親購買了一對助聽器,然而,她父親佩戴后耳朵一直嗡嗡作響,未起到助聽的作用。她多次與商家協商退貨退款,商家均表示拒絕。

都安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該助聽器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fā)現,該店鋪懸掛“聽力全國助聽器服務聯盟全國連鎖”和“都安縣殘聯助聽器定點服務中心”的招牌。然而,經都安縣殘疾人聯合會證實,其未授權或委托該助聽器商家為助聽器定點服務中心。

我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都安縣市場監(jiān)管局認為,該助聽器店擅自懸掛都安縣殘聯官方機構,足以讓消費者誤認為是都安縣殘聯開辦的,存在誤導消費者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相關規(guī)定,理應退還貨款。考慮到助聽器為訂制商品,退貨后無法二次銷售,經過調解,經營者當場退還助聽器貨款3500元給盧女士,盧女士對此表示無異議。

在解決了雙方的消費糾紛后,都安縣市場監(jiān)管局啟動“訴轉案”程序,對該店使用國家機關名義發(fā)布廣告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根據違法性質,依法給予罰款5000元。

責任編輯:呂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