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鄭鐵峰)“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本店保留最終解釋權”……這些聽起來耳熟的商家話術,其實都屬于“霸王條款”。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2家汽修店就因涉嫌此類霸王條款接連受到處罰。
被處罰的2家門店都是汽車美容維修店。根據鄞州區(qū)消保委新河分會提供的線索,執(zhí)法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專項行動中發(fā)現,部分商家在店內展示的公告牌上,除了詳細描寫了加入本店會員可享受的優(yōu)惠情形、有關價格等信息之外,還標注了“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字樣。
“我看到別的商家好像也都會在一些優(yōu)惠活動或是會員卡規(guī)則中加一句‘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我不太懂法,還以為是一種常見表述,在制作的時候就也加上了?!鄙碳肄q解稱。
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這一情況后,在開展一系列調查取證基礎上,責令商家刪掉格式合同的內容,并對當事人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權利的行為,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jiān)督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
鄞州區(qū)消保委新河分會表示,很多商家在經營時,都會推出諸如發(fā)放優(yōu)惠券、代金券、預付卡等各種類型的促銷活動。其中個別商家所發(fā)放的卡片、宣傳單上會印有“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字樣。“最終解釋權”這個詞語通俗來說,“我來最終拍板”決定“正確與否”。如果你同意這個契約了,就意味著你交出了你的控制權。這一規(guī)定屬于較典型的霸王條款,剝奪了接受格式合同一方的利益。
除了上述表述,還有類似于洗衣店稱“洗熨衣物如褪色、縮小,本店不負賠償責任”;商場儲物柜“如有丟失概不負責”;使用場地時,稱“如有人身傷害,本公司不負責”;打折、促銷商品概不退換;買一贈一,對贈品不實行“三包”;卡內金額過期作廢等,這些“霸王條款”均是無效的。
鄞州區(qū)消保委新河分會提醒,消費者如果遭遇霸王條款,可先與經營者溝通,爭取雙方達成合意。若經營者拒絕協(xié)商,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也可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