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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2021年投訴總量破4萬件 移動互聯(lián)網終端成消費投訴主渠道  
2022-01-12 15:1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劉文新

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移動互聯(lián)網終端成為了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式。2021年,重慶市消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共登記消費者投訴38476件,占總量的93.37%,同比增長269.7%;通過信函投訴1190件,占總量的2.8%,同比減少32.61%;通過來訪投訴1422件,占總量的3.45%,同比減少52.39%。

重慶市消委會秘書長谷丹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組織受理投訴的主要方式有熱線電話、信函、來訪、移動互聯(lián)網終端。消費者通過熱線電話投訴后還需要當面或郵遞提供證明材料,不能真正實現(xiàn)投訴到受理的全鏈條。而微信、手機APP等移動互聯(lián)網終端渠道可以實現(xiàn)投訴內容清單化、證明材料圖片上傳、一次提交全網通辦,正成為廣大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式。

2021年重慶消費者投訴總量首次突破4萬件,達到41209件,同比增長72.24%,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486.94萬元、同比增長108.48%;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shù)耐对V977件,加倍賠償金額113萬元,同比分別增長197.9%、163.1%;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移交案件2182件。受理川渝跨區(qū)域消費投訴521件,解決521件,為川渝兩地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99.26萬元。

記者了解到,“雙減”政策頒布后,校外教育培訓類投訴量創(chuàng)歷年來新高。2021年,全市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校外教育培訓類投訴3063件,同比增長138.92%。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虛假宣傳,培訓機構故意夸大培訓效果,虛構師資力量,課程內容與廣告宣傳不符等。合同問題,培訓機構單方面調整課程安排,隨意變更任課老師,頻繁更換培訓地點等。退款難,消費者提出退還剩余的培訓費后,培訓機構故意拖延、拒不退款,或者退款時收取不合理的手續(xù)費等。針對教育培訓服務類群體性投訴、經營者拒絕調解的難題,重慶市消委會出臺《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工作導則》,通過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切實幫助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增強消費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各級消委會共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10起,其中涉及校外教育培訓的消費者集體訴訟6起,支持234名消費者集體訴訟,訴訟標的金額144.32萬元。

而消費者最為關心的食品類投訴,增幅居首位。2021年,全市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涉及食品類投訴6888件,占總量的16.71%,同比增長168.22%,是增幅最快的投訴類別。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經營者銷售 “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保質期內食品變質,經營者對臨期食品管理不嚴,消費者購買食用后出現(xiàn)嘔吐、腹瀉等癥狀。經營者銷售的食品未明碼標價,散裝食品計量不準等。通過網絡購買的食品與網頁宣傳的成分、含量不符,涉嫌虛假宣傳或使用絕對化用語。

保險類投訴的調解難度相對較大。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保險企業(yè)重營銷輕服務,由于保險從業(yè)人員流動性大,消費者購買保險時前端營銷服務較好,但隨著業(yè)務員變動,無人提供后續(xù)服務。故意隱瞞保險產品全面真實信息,由于保險產品專業(yè)性較強,營銷人員利用消費者信息不對稱,故意隱瞞保險產品的關鍵信息,誤導消費者購買。投訴反饋機制差,消費者投訴后,一些保險公司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采取故意拖延、推諉的態(tài)度,導致消費者只能向消委會或行政機關投訴以尋求幫助。由于保險類投訴的專業(yè)性較強、調解難度較大,重慶市消委會成立了保險類投訴專業(yè)調解機構——重慶市消委會保險行業(yè)消費維權監(jiān)督站調處中心,保險類投訴均移交至該專業(yè)機構調解。2021年,保險行業(yè)調處中心共受理保險類投訴1376件,幫助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68萬元。

責任編輯: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