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近日,63歲的阮老伯向浙江省溫嶺市消保委投訴,稱自己曾在7月26日于溫嶺某駕考培訓代理點報名了江西某駕校駕考培訓,約定學費為13800元,目前已繳9000元。據悉,阮老伯報名時,推銷員一再向其宣傳包學包過,但連名字都不會寫的阮老伯一連考了兩次科目一,成績也沒辦法達到合格線,因此尋求消保委幫助,希望能與代理點協商退款。
接到投訴后,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陪同阮老伯至該駕校澤國代理點了解情況,代理點負責人表示當時宣傳的是包教包會,意思是不限課時,一直教到阮老伯可以完全掌握駕車技術為止。該負責人還出具了阮老伯的報名表,表內備注欄內寫明了配合輔導,并注明學員如果半途放棄,前期繳納學費不予退還。而阮老伯則表示自己不識字,代理點口頭宣傳與報名表內不一致。
據了解,駕校代理點的各類資料上并未標明包過字樣,但工作人員在口頭宣傳中存在誘導行為,并在明知阮老伯不識字的情況下仍允許其報名,這種行為涉嫌欺詐。經過調解,代理點負責人同意退還阮老伯7500元。
據消保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另外,盡管在最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中,的確沒有對機動車駕駛人申請駕照的文化程度提出具體要求,但若報考人不識字,則無法進行書面理論學習,無法通過駕考中的理論考試。
在上述案例中,駕校代理點進行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口頭宣傳,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阮老伯未考慮自身是否具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條件,在不識字的情況下報名駕考培訓,也應當進行反省。對此,溫嶺市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報名駕考培訓時遇到“包過”宣傳需要三思,應選擇正規(guī)駕校進行駕考培訓,在熟練掌握駕駛技術的基礎上預約考試,如遇相關糾紛,可及時向消保委及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