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羅雪飛 記者劉文新)重慶韻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韻梵公司)注銷后仍然收取消費者的瑜伽健身服務費,然后以店面裝修為由關門跑路。重慶市渝北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支持張某蓉、周某靜作為54名消費者代表,將該公司法人及兩名股東訴至渝北區(qū)人民法院。法院近日終審判處3名被告將25928.81元服務費退還給張某蓉、周某靜,另外52名消費者將參照這一判決,要求3名被告退還服務費共計253836.19元。
2023年3月5日,消費者張某蓉支付服務費9999元,與重慶韻梵公司簽訂了《韻瑜伽會員協議》,購買瑜伽健身服務,包含35節(jié)私教、50次小班和1張年卡。同年6月29日,張某蓉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琴個人賬戶支付服務費6999元,購買25節(jié)私教、15次小班和1張半年卡。今年4月27日,張某蓉又向范某琴個人賬戶支付服務費19999元,購買100節(jié)私教、50次小班,前述款項共計36997元。
庭審現場。羅雪飛/攝
消費者周某靜于2023年3月4日,支付4880元,向該公司購買瑜伽健身服務,包含8次私教、20次小班和1張年卡。
今年7月22日,重慶韻梵公司向消費者發(fā)出通告稱,瑜伽健身館將從7月25日起進行裝修升級,暫停健身服務。然而,張某蓉、周某靜等消費者發(fā)現,該公司并未進行裝修,而是將健身器械及辦公用品全部搬空撤場,公司負責人無法聯系。
張某蓉、周某靜等消費者先后向渝北區(qū)消委會進行投訴。消委會調查發(fā)現,該公司今年2月20日就已注銷,注銷后仍在收取消費者的費用,直至7月25日關門跑路,共有54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未退還的服務費共計279765元。
經查,該公司法人范某琴持股40%、曾某持股30%、鄒某微持股30%。由于無法聯系到公司法人及股東,渝北區(qū)消委會于9月13日支持54名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將范某琴、曾某、鄒某微訴至渝北區(qū)人民法院。經與法院商議,選定張某蓉、周某靜兩名消費者為代表,率先提交訴狀。
法院近日以簡易程序審理此案,渝北區(qū)消委會在法庭上發(fā)表支持起訴意見。審判員采信了渝北區(qū)消委會意見,并作出上述終審判決。下一步,渝北區(qū)消委會將跟蹤關注該判決執(zhí)行情況,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