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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保委提示:選購兒童化妝品認準“小金盾”標識
2023-05-29 16:51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余知都

中國消費者報長沙訊 (記者余知都)兒童化妝品怎么選、跟成年人化妝品有什么區(qū)別?為提醒廣大家長科學合理選用兒童化妝品,5月26日,湖南省消保委發(fā)布消費提示,提醒家長理性選用兒童化妝品。

認準標識,理性選購?!秲和瘖y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明確: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目前,市場上較為常見的兒童化妝品主要包括潤膚露、面霜、爽身粉、洗浴產品、精華油等。

我國對兒童化妝品實行嚴格監(jiān)管,主要體現(xiàn)在對兒童化妝品的產品配方設計、安全評估、生產條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監(jiān)管要求。兒童化妝品上市前,防曬類產品必須注冊,其他類別產品須經備案。國家藥監(jiān)局規(guī)定,2023年5月1日后生產或者進口的兒童化妝品將全部標注“小金盾”標志。消費者購買兒童化妝品時,首先要認準標注有“小金盾”標識的產品,同時要認真查看經營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資質情況,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guī)商家進行交易,盡量選擇知名度高、消費者評價較好的品牌。消費者可登錄國家藥監(jiān)局網站或者“化妝品監(jiān)管”APP查詢所購買化妝品的標簽標識信息與產品注冊或者備案信息是否一致,還應檢查產品包裝上是否標注生產企業(yè)名稱、地址、許可證號,是否標明產品成分、執(zhí)行標準、質量合格標記、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生產批號和限用日期)等。

安全使用,避免傷害。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彩妝。彩妝產品可能含有顏料和化學成分,對敏感肌膚有刺激性。避免在兒童臉部使用過多彩妝產品,尤其是在眼部周圍。確保孩子不會吞咽化妝品或將其涂抹到傷口或破損的皮膚上。3歲以下的嬰幼兒,皮膚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對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較強、防御能力較差,對細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較強。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的《化妝品分類規(guī)則和分類目錄》中,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卸妝等彩妝類別。家長們不要為3歲以下嬰幼兒購買彩妝,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簽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則屬于違法行為。

了解孩子的個人過敏史,如果孩子有過敏史或對某些成分過敏,避免使用可能引發(fā)過敏反應的化妝品。如果孩子有任何過敏癥狀,立即停止使用化妝品,并到正規(guī)醫(yī)院咨詢醫(yī)生。

兒童化妝品應儲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遠離陽光直射和高溫;確保容器密封良好,以防止產品變質或污染;不要使用過期的產品。

加強引導,養(yǎng)成習慣。兒童在使用化妝品時,父母要加強教育引導,培養(yǎng)孩子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使用后要及時清潔皮膚,避免堵塞毛孔和皮膚問題的發(fā)生;不要與他人共用化妝品,避免分享口紅、刷具等個人化妝品,以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不要過量使用化妝品,以免對皮膚造成負擔和不適。

要教育孩子,化妝品只是一種裝飾,而真正的美麗來自內在的自信和健康,鼓勵他們珍惜自然美,培養(yǎng)積極的自我形象,讓他們理解化妝品只是一種增添樂趣的選擇,而不是必需品。

責任編輯:張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