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2022年一季度,四川省各級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419件,投訴分析發(fā)現(xiàn),直播帶貨等網絡購物問題較多,持續(xù)成為投訴熱點,特別是售后服務問題多,售后服務水平亟待提高。
2022年1月24日,消費者劉先生向四川省消委會投訴稱,其于2021年1月26日在某旗艦店購買了一款價格700元的鍵盤,該店承諾“以換代修(不限次數(shù))”,但實際發(fā)生無法正常使用問題提出“以換代修”時被拒,多次與商家協(xié)商無果。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商家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手續(xù)并補償50元消費券,承諾完善服務。
四川省消委會分析指出,網絡購物已經成為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消費的重要渠道,因涉及多個主體以及復雜的物流環(huán)節(jié),售后問題多。一是消費者無理由退貨遇阻,部分商家未經消費者確認,擅自擴大或以公告方式表示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或是對“商品完好”認定不合法;二是發(fā)貨問題引發(fā)關注,有的商家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發(fā)貨,要求消費者退單以逃避自身違約責任;三是承諾不兌現(xiàn),部分商家在商品促銷頁面展示中獎活動或公示服務承諾,但因雙方信息不對等和電子數(shù)據(jù)可修改,若消費者未及時留存證據(jù),發(fā)生糾紛后維權困難。
直播帶貨近年來發(fā)展迅速,但直播帶貨亂象叢生引發(fā)了大量消費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質量問題頻出,售賣假冒偽劣、商標侵權商品等問題仍是投訴重點;虛假宣傳,對商品產地、成份等內容作不實宣傳,夸大產品功效和虛假打折,涉嫌誤導消費者;售后服務水平有待提高,平臺內經營者各方相互推諉、售后不及時等問題仍存在。
2022年2月27日,消費者張女士在直播間看到商家宣稱衣服材質是真絲面料且“假一賠九”,于是花費289元購買了一件。收貨后,張女士發(fā)現(xiàn)吊牌標注面料為“100%人絲”,多次與電商平臺及商家協(xié)商無果,遂向成都市高新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進行投訴。調查中發(fā)現(xiàn),商家提供的質檢報告顯示衣服為合格產品,但未標明面料為真絲。商家行為屬于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構成消費欺詐。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十五條規(guī)定,成都市高新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組織消費者、電商平臺、商家進行三方調解,最終達成和解意見:商家向消費者退款并進行三倍賠償,共計1156元。
四川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以下簡稱《規(guī)定》)已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實施,針對直播平臺責任不清、格式合同侵權、無理由退貨適用等網絡消費維權難點問題做出明確規(guī)定。廣大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選擇正規(guī)平臺,貨比三家。盡量選擇大型、規(guī)范的網購平臺和信譽度高的網店,全面了解產品信息,不要輕信折扣、好評以及銷量,多渠道對比,參考不同平臺的消費評價。
依法行使退貨權。因檢查商品的必要性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的,消費者可以主張7日無理由退貨權;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消費者可以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退貨、更換、修理,不受7日限制。
充分行使驗貨權。《規(guī)定》明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的格式條款視為無效,為了有效維權,消費者應重視驗貨權,先驗貨再簽收,尤其是貴重或易碎物品。
確保支付安全。消費者不要在平臺之外進行支付,不要點擊來源不明的鏈接,以免造成資金損失。如果平臺內經營者在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引導消費者通過平臺支付方式以外的渠道進行支付,消費者可以主張平臺內經營者承擔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責任。
留存證據(jù)及時維權。網購過程要保存商品宣傳頁面、聊天記錄,尤其是直播購物時,可對主播宣傳內容進行錄屏或截屏保存,發(fā)現(xiàn)商品存在質量不合格、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問題及時維權,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或消費者組織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