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李洪濤)10月11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長春市消費者協(xié)會獲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級消協(xié)組織共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4300余人次;受理消費者投訴1891件,辦結1876件;接待并受理群體投訴4件,涉及110余人,投訴解決率93.7%,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4.23萬元。
合同投訴超四成
今年第三季度,根據投訴性質劃分,長春市各級消協(xié)組織共受理合同問題584件,占投訴總量的44.65%;售后服務問題419件,占32.03%;質量問題169件,占12.92%;價格問題68件,占5.20%;虛假宣傳問題61件,占4.66%;計量問題0件 %;安全問題3件,占0.23%。合同、售后服務、質量問題,排在投訴性質的前三位。與第二季度相比投訴量下降583件,降幅31%。但虛假宣傳問題售后服務問題有小幅上升,同時合同問題降幅最高,下降448件,降幅43%。虛假宣傳問題主要集中在保健品、電視購物、網絡購物方面;售后服務方面主要體現在廚房電器、餐飲、美發(fā)、培訓服務等行業(yè)。
按照商品類投訴情況分析,共受理商品類投訴411件,占投訴總量的31.42%。其中:日用商品類101件,占7.72%;食品類100件,占7.65%;房屋及建材類72件,占5.50%;家用電子電器類45件,占3.44%;服裝鞋帽類27件,占2.06%;交通工具類20件,占1.53%;醫(yī)藥及醫(yī)療用品類20件,占1.53%;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6件,占1.22%;煙、酒和飲料類9件,占0.69%;農用生產資料類1件,占0.08%。
共受理服務類投訴897件,占投訴總量的68.57%。與第二季度相比減少192件,降幅18%。但教育培訓、銷售服務、公共設施服務呈現上升趨勢,其他服務均呈現下降趨勢。雖然服務類投訴有所下降,但本季度服務類投訴也是近兩年來首次高出商品類投訴達486件,其中:電信服務284件,占21.71%;寬帶接入服務169件,占12.92%;生活、社會服務類153件,占11.70%;文化、娛樂、體育服務104件,占7.95%;教育培訓服務104件,占7.95%;房屋裝修及物業(yè)服務33件,占2.52%;銷售服務32件,占2.45%;公共設施服務15件,占1.15%。
通信及預付費投訴仍突顯
今年第三季度,通信、預付費投訴問題仍是投訴聚焦點,而預付費又是消費者維權難點及解決難點。其中,通信、寬帶服務投訴453件,雖比第二季度投訴量減少85件,但仍是服務類投訴集中的高發(fā)區(qū)。問題仍主要集中在合同、收費及退費服務問題 。一是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更改套餐或開通新業(yè)務和增值業(yè)務。一些消費者投訴稱:因客服及一些促銷人員宣稱話費業(yè)務信息,但“當免費與優(yōu)惠項目結束后,因運營商告知不明確而發(fā)生糾紛”。調查中發(fā)現,運營商在套餐和資費宣傳上存在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只宣傳對消費者有利的,比如“增送流量”“免話費”,對附加條件宣傳告知縮水。特別是一些老年人難以聽懂和辯別宣傳銷售信息,導致誤入價格優(yōu)惠等誤區(qū)。二是因互聯網絡網速接入慢(不達標)或搬遷無網絡等原因,在中止服務合同后退款不及時引發(fā)投訴。
預付款消費投訴案件仍凸顯。全市各級消協(xié)組織受理預付類投訴糾紛268件,投訴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健身、裝修服務、美容美發(fā)、餐飲等服務行業(yè)。一是交款容易退費難。一些經營者在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中,設置各種不合理條款,加重消費者的義務,免除經營者的責任,在消費者消費時設置種種限制,導致退費難;二是一些經營者為了吸引消費者,利用廣告、免費體驗等手段片面夸大商品和服務的功能、效用,在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與宣傳承諾內容不符,服務質量大打折扣,甚至出現強制消費等問題。三是一些不法經營者在經營情況不善時,關門跑路,不知所蹤,消費者利益經濟損失大;有的店面是改頭換面,對消費者事先交付款以往售出的消費卡概不承認。
過期食品引發(fā)投訴大幅增加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在第三季度,長春市各級消協(xié)共受理食品類投訴109件,與第二季度相比上升近50%。食品消費投訴突顯食品加工衛(wèi)生及銷售過期食品等問題。
一是食品加工引發(fā)異物爭議。因取證難度大,糾紛不易解決。二是銷售過期食品問題多發(fā)。第三季度共受理超過保質期食品占該類投訴90%以上,問題多發(fā)于小超市、食雜店所銷售的香腸、蛋膏、罐頭等小食品。從投訴問題調查中發(fā)現,快過期食品混雜著賣。對臨近質保期食品,食品經營場所應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作出醒目提示,但在一些小超市、小食雜店確將次日就要過期的食品銷售給購買者,而消費者在購買中也沒注意查看保質期,在第二天食用中發(fā)現已過期。此外,過期食品不能及時下架,安全性難以保證所引發(fā)投訴集中。
教育培訓退費問題突出
今年第三季度,長春市各級消協(xié)組織共受理教育培訓投訴99件,其中,群體投訴一起,與第二季度相比該類投訴上升112%。因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以來,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和經營者的經營活動都受到了嚴重影響。由于出行和場地等諸多條件受到限制,而線下培訓課程又被叫停,停課、退費等問題也接踵而來。而一些培訓機構為了避免損失,采取線上教學方式。但由于線上教學與線下面對面學習效果有很大區(qū)別,如,網絡信息傳送與教室內現場教學不同及無相關實際超作教學用具等,一些學生及家長提出異議。另外,一些培訓機構采取線上教學不通知用戶、也不履行說明,導致在退費中引發(fā)爭議。另外,一些培訓機構以疫情或已簽定合同為由拒絕退費,因教育培訓費用都是一次性繳納,而且費用都在上萬元甚至幾萬元。培訓機構拒不退費,引起家長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