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 “這是××升級版”“××全面升級”……在各類化妝品廣告、宣傳海報中,這些字眼兒屢見不鮮。但今后在化妝品宣傳方面,“升級版”一詞須謹慎使用。
筆者近日從廣東省化妝品質量管理協(xié)會了解到,在宣稱“升級版”方面,應該將化妝品與一般商品區(qū)分開來?;瘖y品屬于體驗型商品,其效果更多依賴于消費者的主觀感覺和體會。從化妝品命名準確性和嚴謹性來講,不宜使用“升級版”標注產品信息。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最新發(fā)布的《化妝品監(jiān)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二)》明確提出,因新產品與舊產品可能同時存在于市場上,為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可在新產品標簽上標注“新配方”“配方調整”等客觀性用語進行區(qū)分。“升級版”等用語無明確判定依據,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這一解答同時兼顧科學性、嚴謹性和企業(yè)配方調整后標注方便,對于規(guī)范化妝品命名和宣稱具有重要意義。
“升級”產品批準數量銳減
化妝品的命名與功效宣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升級”一詞在一定程度上讓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更具有說服力。比如,消費者一般會認為升級版的保濕面霜比普通版的更加保濕。
這一類產品有的已經獲得監(jiān)管部門的審批通過且已上市銷售。截至2020年1月31日,以“升級”作為搜索詞在國家藥監(jiān)局網站有關數據平臺查詢,產品名稱中含有“升級”二字的產品信息有3992條,其中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59條,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3761條,進口化妝品144條,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28條。最新的批準日期是2019年3月7日,2019年,僅有4款含“升級”字樣產品通過國家藥監(jiān)局審批,比2018年減少了約93%,“升級”產品批準的數量大幅減少,這符合化妝品命名科學性和嚴謹性要求。
命名應真實客觀
人們對于化妝品的第一印象通常取決于產品名稱,其能夠直接反映化妝品的特征,應當更加科學準確,更容易被消費者理解。關于化妝品的標識和命名,目前國內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主要有《化妝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化妝品命名規(guī)定》及《化妝品命名指南》等?!痘瘖y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規(guī)定,化妝品標識應當真實、準確、科學、合法;化妝品通用名應當準確、科學;化妝品標識不得標注夸大功能、虛假宣傳、貶低同類產品,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產品名稱等內容。《化妝品命名規(guī)定》中同樣明確:化妝品的命名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化妝品的通用名應當準確、客觀。
事實上,要求化妝品的標識和命名應當遵循真實客觀的原則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歐盟發(fā)布的《化妝品宣稱通用判斷標準指南》中規(guī)定了化妝品宣稱的6大基本原則:合法性原則、真實性原則、有支持文件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和消費者知情原則;美國規(guī)定商品的宣傳必須真實,不能欺瞞消費者,針對宣稱應有相應的證據證明;韓國也規(guī)定化妝品的功效宣稱要有合理的依據,并且能夠提供相關的實驗數據。
產品宣稱應有切實證據
筆者看到,在市面上眾多標注“升級”的化妝品中,許多商家只是圍繞產品的特性進行介紹,而未將升級前后的產品進行對比,未說明產品哪些方面得到了升級優(yōu)化,也沒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升級的實際證據。
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如果企業(yè)以“升級”一詞去命名或宣傳新產品,那么就應該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去證明產品已經升級,并應通過功效評價實驗、市場調查等一系列方式表明新產品得到了優(yōu)化,產品的功效比同類型產品更加顯著。如果無法提供功效依據,建議企業(yè)在對化妝品命名時,盡可能使用真實客觀的描述詞語,如“新配方”“配方調整”等客觀性用語,避免產生歧義,誤導消費者。
化妝品企業(yè)命名或宣傳化妝品時,應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今后,針對化妝品行業(yè)內不合法、不規(guī)范的亂象,政府的監(jiān)管手段將會更加嚴格。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