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張彬 記者朱海)為鼓勵群眾積極參與打擊傳銷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查處傳銷違法犯罪行為,實現(xiàn)群策群防,維護社會穩(wěn)定,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出臺了《南昌市打擊傳銷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根據《辦法》,舉報人以書面材料、電話、電子郵件、來訪等方式,實名向南昌市各級打擊傳銷辦公室舉報發(fā)生在全市行政區(qū)域內、有明確具體的舉報事實、舉報線索事先未被執(zhí)法機關掌握、舉報情況經執(zhí)法機關查證屬實的傳銷違法活動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舉報傳銷窩點并抓獲傳銷人員的(異地聚集式傳銷),每個窩點獎勵300元。
舉報網絡傳銷或其他傳銷行為的,每個獎勵1000元。
舉報傳銷人員參與會議或培訓100人(含)以下的,每個獎勵300元;100人以上的每個獎勵500元。
舉報本區(qū)域傳銷組織骨干和頭目,一次性抓獲5人(含)以下的,并經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每個線索獎勵1000元;5人以上10人(含)以下的,每個獎勵5000元;10人以上20人(含)以下的,每個獎勵1萬元;20人以上的,每個獎勵2萬元。
其他舉報線索有非常重要價值,經打傳辦研究同意,可酌情給予獎勵。
南昌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獎勵實行一線索一獎勵,同線索被多人舉報的,只獎勵最先舉報人;多人同時舉報同線索的,獎金平均分配;對同線索的舉報獎勵,不重復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