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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哄抬價格銷售84消毒液 山東寧津一藥店被罰10萬元
2020-02-28 14:59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尹訓銀
  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 尹訓銀)1元一瓶買來的84消毒液竟然賣20元一瓶,遠遠高于購銷差價不得高于35%的上限。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一家藥店因此被罰款10萬元。
 
  1月27日,寧津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稱其在寧津縣宏仁堂藥店購買的84消毒液的價格超出市場正常價格。執(zhí)法人員隨即趕到該藥店進行檢查,現場發(fā)現8瓶84消毒液。經調查,當事人于1月21日從閆沙市場某日化門店以1元每瓶的價格購進30瓶,被查獲時以每瓶20元的價格售出22瓶。該藥店購進84消毒液的購銷差價為1900%,涉嫌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的規(guī)定,屬于哄抬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的規(guī)定。
 
  1月29日,寧津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于某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2月3日,寧津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向當事人于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10萬元的處罰。
 
  據了解,在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寧津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受理涉嫌哄抬物價投訴117起,已全部回復;涉嫌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案件立案10起,結案3起,罰款15.5萬元。下一步,該局將對在疫情期間市場上出售的防疫用品和日用消費用品加大監(jiān)管力度,對出現的哄抬物價、囤積居奇、串通漲價的違法行為,將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guī)定,以從嚴、從快、從重的標準,堅決打擊,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證居民正常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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