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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外額溫槍隔日漲價 市場監(jiān)管所現場處置挽回消費者損失
2020-02-04 16:19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鄭振坤 范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鄭振坤 范艷艷  記者 張文章)預購的紅外額溫槍隔日漲價160元,福建省廈門市消費者湯先生為此撥打市長熱線投訴。2月1日,廈門市海滄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東孚市場監(jiān)管所執(zhí)法人員到藥店現場調解,當場挽回湯先生經濟損失800元。這家藥店也因未明碼標價,被罰款400元。
 
  據投訴人湯先生訴稱,1月31日他到廈門市海滄區(qū)某藥店購買6把紅外額溫槍,每把價格為190元,由于購買數量多,藥店目前現貨只有1把,剩余5把藥店稱可以第二天前來購買。第二天2月1日投訴人依約再次來到該藥店購買額溫槍時,藥店人員此時卻聲稱額溫槍一把要350元。投訴人認為一天時間相差160元,無法接受,希望能夠以190元的價格購買,而藥店工作人員則以進貨價格攀升,不提價銷售損失較大拒絕消費者訴求。
 
  2月1日中午,東孚市場監(jiān)管所轉接到這起市長熱線投訴后,該所所長立即組織年輕黨員干部前往該藥店協調處理。執(zhí)法人員到達現場后,雙方人員情緒都比較激動,經過執(zhí)法人員的耐心溝通及調解,最終藥店同意以原價190元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當場挽回湯先生經濟損失800元,有效地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
 
  同時,對于針對該藥店銷售紅外額溫槍未明碼標價的問題,東孚市場監(jiān)管所執(zhí)法人員當場對該藥店予以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事后,執(zhí)法人員在東孚市場監(jiān)管所會議室對該藥店負責人進行約談和教育,并提出當前是防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各級政府已啟動一級公共衛(wèi)生應急預案,作為藥品零售企業(yè),不得利用公共衛(wèi)生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藥店應執(zhí)行《價格法》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合規(guī)經營,用好自主定價權,做到明碼標價,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現場情況,東孚市場監(jiān)管所還要求該藥店落實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藥械質量安全,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進店客人體溫測量,購藥發(fā)熱人員登記等工作,共同抗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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