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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手工編繩收費 消保委調解化糾紛
2024-07-22 11:39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薛慶元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近年來,在黃金市場,一些金店會將免費編繩當作吸引客戶前來消費的手段。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接到一起手編繩消費投訴。6月3日,王女士在逛街時進了云亭街道某金店,店員說她手鐲繩子舊了,可以幫她重新編繩,王女士以為是免費的就欣然同意,店員幫她編好繩后又向她收取了18元手工費。隨后王女士獲悉金店首飾編繩子是免費的,于是向江陰市消保委云亭分會投訴,希望商家退款。

接到投訴后,云亭分會工作人員立即到店開展核查。商家負責人稱,若在本店購買的產(chǎn)品,那店員是免費幫忙編繩的,但王女士的手鐲不是在店內購買的,故店員提供編繩服務是收費的,又向分會工作人員出示了編繩服務的標價牌。

王女士表示,店員事先沒有告知她編繩要收費,店員編繩時一直在推銷店內產(chǎn)品,王女士最終沒有購買,編完繩店員才告知她需要收手工費。在詢問涉事店員后得知,當天她認為可以做成王女士的生意,故并沒有提前和王女士說手工費的事。

云亭分會工作人員指出,店內雖有標價牌,但編繩服務標價并不顯眼,且店員也未提醒消費者此次編繩服務要收費。同時,店員幫王女士編繩實際是一種吸引客戶的手段,不能因為消費者沒有在店內購買商品就區(qū)別對待。經(jīng)調解,商家負責人向王女士退還了18元手工費,并保證對店員做好培訓工作。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九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jīng)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本案中,店員并未事先告知消費者其提供的編繩服務要收費,消費者很容易誤以為是免費的。不能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先給消費者提供編繩服務,后面因消費者沒有在店內購買商品又告訴消費者編繩服務要收費,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江陰市消保委在此提醒,金店提供編繩等相關服務前,要告知消費者是否收費等真實情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不能讓消費者“稀里糊涂”接受服務,“心懷不滿”去付款,誠信經(jīng)營才能贏得消費者的口碑。

責任編輯:游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