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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門檻、無貨源開店?當心“58元開網店”假培訓真騙錢
2023-06-25 13:00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劉銘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銘)“0元開網店”“58元開網店”……這類低價網上開店的培訓視頻吸引了很多年輕人。廣告宣稱“無需經驗”“無需貨源”“輕松兼職賺快錢”“月入萬元”,但消費者普遍反映被商家的虛假廣告、虛假承諾、套路收費所欺騙,投訴要求退費,甚至報警或向法院起訴。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商家的欺騙手法如出一轍:先以低價開店引流,然后層層設套,以所謂培訓費、押金、保證金、軟件費、貨源費等各種名目要求消費者反復交錢,最高可達數(shù)萬元。法律專家指出,低價開網店培訓其實是“一件代發(fā)·無貨源”網店模式的翻版,其培訓內容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在視頻網站中,“58元開網店”廣告隨時可以刷到。劉銘/攝

低價引流層層設套

云南的李先生反映,2023年6月11日,他在刷視頻時看到“58元開網店”的培訓廣告,便加了企業(yè)微信咨詢。開店指導“肖老師”告訴他,只需398元報名費,便可獲得包括基礎開店、指導對接貨源、上架產品、機器人、推廣運營教學、長期店鋪數(shù)據分析指導等全套服務。李先生交錢后被推薦給了另一位老師,對方要求他交1280元貨源費,才可以上架商品。想著已經交了398元,李先生只好繼續(xù)交錢。隨后,他又被推薦給了“晶晶”老師,對方稱要收取推廣費,才能讓店鋪曝光,而推廣費有幾種套餐,最低檔1580元。就這樣,李先生先后3次共交費3258元。他發(fā)現(xiàn)被騙后想退錢,合同約定卻只能退回總費用的10%。

6月15日,山東的汪先生投訴稱,看到四川夏稷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開網店培訓廣告,交了158元后,對方的確幫他在電商平臺上把網店建起來了。但因為沒有貨源,該公司便給他推薦了一家供貨商。很快,有兩個“訂單”上門,1800元的貨款打給了供貨商,隨后買家以“七天無理由”退貨了。不久,又有一個950元的訂單,貨款也付給了供貨商,但很快買家也退貨了。汪先生查詢快遞發(fā)現(xiàn),這些訂單全都是虛假發(fā)貨,而兩家公司都不愿退款。

6月21日,記者致電四川夏稷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姚某。姚某表示“貨源出了問題,和我們沒有太大關系”,而且該公司收取158元只管開店,如果需要貨源可免費推薦。

培訓套路“三步走”

記者了解到,這種開網店培訓是隨著短視頻平臺和直播平臺的持續(xù)走熱,由初期從事“一件代發(fā)·無貨源”網店經營模式轉型而來,目的是向希望從事電商行業(yè)的人提供培訓服務,教其開設“一件代發(fā)·無貨源”網店的技能并賺取培訓費。由于市場競爭激烈,部分公司開始免費培訓,甚至在學員開設網店后免費為其提供代運營服務,賺取網店盈利后的抽成傭金。

但很多消費者在交費前對“一件代發(fā)”培訓內容一無所知。云南的王先生投訴反映,他在分別交了298元培訓費、1280元貨源費和1180元的營銷推廣課程費后,“老師”向他詳細傳授了搜索同款、拍下付款、關注發(fā)貨等方法和技巧,他這才知道所謂的“無貨源”運營就是接到訂單后,“直接去其他網店低價買一個來發(fā)給消費者”。

日前,記者從四川省基層消費者組織獲悉,網上開店培訓是近期消費投訴的一大熱點,目前相關投訴有上千件,涉及近百家公司,被騙人群來自全國各地,主要是社會經驗不足的大學生、家庭主婦或收入不穩(wěn)定、職業(yè)比較自由的年輕人。

記者梳理大量投訴發(fā)現(xiàn),商家的欺騙手段大同小異:第一步,在知名視頻網站上以低價開網店輕松賺錢引流。“58元輕松開網店”“零基礎開網店58元起”“新手開拼多多網店僅需58元”“一個人在家就能開網店”“無需貨源 無需經驗”是引流話術。第二步,“老師”加微信,介紹培訓和服務內容,用所謂的“成功案例”誘惑,保證每月成交多少單,收取第一筆費用,承諾后續(xù)再無任何費用。第三步,當消費者碰到貨源、推廣等問題想咨詢時,推薦給下一位“老師”,反復換“老師”,每換一次收一次費,收費名目繁多,有的收完錢就不理人了,甚至把消費者拉黑。

層層設套的培訓收費。 消費者供圖

低價引流開店培訓涉嫌侵權

近期,四川錦凱律師事務所的多名律師對“一件代發(fā)·無貨源”網店培訓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走訪4家公安派出所和2家基層法院了解到,目前公安部門已接到大量報案,法院也有了一些判例。其中兩家覆蓋轄區(qū)大學的派出所在去年共受理相關報案49起,其中7起消費者要求返還培訓費,18起消費者因侵害其他網店和品牌方的權利被提起民事訴訟或民事索賠而要求培訓方、代運營方返還培訓費、代理運營費,并要求其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調研發(fā)現(xiàn),“一件代發(fā)·無貨源”培訓諸多隱性陷阱,許多參加培訓后開設網店的消費者因為受到培訓方的誤導,加上缺乏相關專業(yè)法律知識,導致在經營中存在侵權行為,承擔了較為嚴重的后果,而對培訓機構存在追責難、取證難、執(zhí)行難等客觀問題。

四川錦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雄飛認為,網上開店培訓屬于新型的職業(yè)技能培訓服務,表面上看,學員參加培訓的目的是為了“經營”,但消費行為可分為生存型消費、發(fā)展型消費和休閑型消費,網上開店培訓是為了掌握或提升技能,符合發(fā)展型消費的要素。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的定義,網上開店培訓出現(xiàn)的侵權行為屬于消費侵權行為。從相關投訴及司法判例等可以發(fā)現(xiàn),消費者的消費信息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侵權獲賠權受到了侵害。低價引流往往和層層設套收費、虛假宣傳、承諾與實際不符等侵權行為密切相關,本質上是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消費信息知情權、公平交易權,間接可能導致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人格尊嚴等權益受到威脅和侵害。

四川錦凱律師事務所律師董詩姮也認為,網上開店培訓中涉及的侵權行為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定義的消費侵權行為,有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的特征,直接侵權即是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如虛假宣傳、層層設套收費等行為,而間接侵權往往體現(xiàn)在培訓結束后,消費者受到錯誤引導,自行實施或者培訓者代為實施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進而導致消費者面臨第三人索賠而受到的權益損害,比如,冒用注冊商標被品牌方索賠,或者在不知道產品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或標準的情況下,“一件代發(fā)”了違規(guī)產品而被消費者索賠,從而導致自身受到巨大經濟損失。

成都市電子商務協(xié)會副秘書長李金駿表示,商家開展網上開店培訓服務,目的應當是向受培訓者傳授開店規(guī)則或技能,進而加快開店速度和店鋪良性運營。“一件代發(fā)·無貨源”模式本身是電商化的階段發(fā)展特色,如果是在品牌方和廠家授權下,不容易造成侵權。隨著該模式的發(fā)展,市場上有人用“糖衣炮彈”包裹,誘導、忽悠一些社會經驗不足、商業(yè)認知較低的人群,以“割韭菜”的形式做無貨源培訓,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也侵犯了未授權企業(yè)、店鋪的權益。這種風氣也對市場創(chuàng)業(yè)者以及參與學習者造成了不良影響。

 

責任編輯:游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