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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服務“最后100米”難題亟待破解
2023-02-22 14:0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西流

近日,消費者紛紛吐槽,“快遞怎么越來越慢了”“快遞員拒絕上門送達”“我家‘門口’是簽收人,結果快遞丟了”等。除了送達延遲,快遞人員未經收件人同意將快遞放到快遞柜或代收點、快遞沒送到就被簽收、默認“門口簽收”等“最后100米”問題也飽受詬病。(據2月21日《法治日報》報道

不可否認,快遞常常被直接放進快遞柜,“不告而投”和“懶人快遞”的現(xiàn)象越來越普遍。不少智能快遞柜已成為快遞員的“甩手柜”。有的快遞企業(yè)送達地點從家門口退至小區(qū)門口,從“門口簽收”干脆變成了“快遞柜簽收”,快遞員過度依賴快遞驛站、智能快遞柜,引發(fā)糾紛不斷。一邊是不斷攀升的快遞派送量,一邊是辛苦奔波但人手短缺的快遞小哥,曾經的上門服務難以完全保障,“最后100米”難題亟待破解。

《快遞暫行條例》規(guī)定,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貨上門。可見,送貨上門,既是快遞服務的一個基本要求,也是快遞企業(yè)的一項法定義務。換言之,送貨上門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的,至于快遞驛站、快遞柜等,只是一種補充。基于此,快遞公司均重申送貨上門,有的甚至規(guī)定“派件不上門,承諾必賠付”。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快遞柜變成“甩手柜”、“我家門口”是簽收人,快遞行業(yè)也有難言之隱。一方面,有些小區(qū)禁止快遞車輛入內,快遞員擔心快遞車或車內的快遞被盜;部分快遞單上的門牌號不準確,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導致送貨效率降低、快遞積壓;另一方面,居民小區(qū)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柜越來越多,快遞員只需打個電話告知,收件人可隨時自取,既方便了客戶,又提高了投遞效率。當然,這些都不能成為快遞員單方放棄送貨上門的理由。

鑒于此,《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要求,投遞方式應主要包括上門投遞、投遞至智能收投服務終端(箱遞)、投遞至快遞服務站(站遞)以及其他方式。上門投遞變更為箱遞/站遞的,應事先征得用戶同意;沒有約定且未經用戶同意的,不應投遞至智能收投服務終端/快遞服務站。可見,快遞行業(yè)鼓勵末端服務的多元化,但這種多元化的前提是,無論選擇哪種送件方式,都應當征求收件人的意見。這就要求,對于是否送貨上門、是否接受快遞柜和快遞驛站、是否收取送貨上門增值服務費等問題,快遞員與收件人事先應進行充分協(xié)商,并達成共識。

換言之,快遞末端服務多元化,須充分尊重消費者選擇權。據報道,從2019年3月開始,菜鳥智能柜已在業(yè)內率先推出自主設置功能,用戶不同意存放快遞柜,柜門將無法打開。此舉應在快遞行業(yè)大力推廣,并成為一種“標配”。同時,行業(yè)相關部門應盡早拿出意見,明確小區(qū)快遞站點的性質與定位,強化其公益屬性,將小區(qū)快遞站點作為小區(qū)為居民提供后勤服務的公共產品,成為小區(qū)基礎設施的一部分。(張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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