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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開展手機充電器比較試驗 1款充電器4個項目不達標
2021-12-18 20:08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了讓消費者可以獲得更多手機充電器的客觀、實用信息,福建省消委會聯合福州市消委會于今年7月至8月期間對福州市部分商場百貨、專業(yè)市場、品牌專賣店、手機配件店及電商平臺銷售的手機充電器開展比較試驗,并于12月17日正式對外公布此次比較試驗結果。

此次比較試驗樣品由福建省、福州市消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福州城區(qū)及周邊的12家手機品牌及配件銷售商以及淘寶網7家品牌旗艦店隨機購買,共計20款,涉及華為、OPPO、飛毛腿、三星、小米、品勝等20個品牌,購買單價從25元到179元不等,其中50元以下的有9款,50元至100元的有8款,100元以上的有3款,線上線下購買的充電器樣品中,較便宜的有單價25元的飛毛腿(SC-U2)、單價25元的品勝(TS-C133),而較貴的有單價158元的一加(WC0506A1HK)、單價179元的三星(EP-TA800)。此次評測共有線上樣品7個批次,線下樣品13個批次。

此次比較試驗樣品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按照GB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254-2008《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以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或網上聲明公開的企業(yè)標準及商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或其他相適應商品標準等,對樣品的標記和說明、電氣絕緣、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直插式設備、耐異常熱、抗電強度、電源端子騷擾電壓7個項目進行測試。比較試驗結果僅對購買的樣品負責,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型號商品的質量狀況。

從此次手機充電器比較試驗情況來看,在20款樣品中,19款樣品的標記和說明、電氣絕緣、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直插式設備、耐異常熱、抗電強度均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合格率為95%,反映市場銷售手機充電器總體質量較好,但經檢測也發(fā)現深圳市聲頓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SENDEM”C66型號充電器電氣絕緣、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耐異常熱、抗電強度4個項目均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福州市消委會已向監(jiān)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為此,福建省、福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手機充電器作為日常使用的信息技術設備,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過程中,除關注產品的功能、外觀、價格外,還不可忽視產品質量和使用安全,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注意挑選商家品牌,切勿貪圖便宜,購買低價劣質的產品,其安全性往往無法得到保障;查看包裝標識,須確認是否有CCC認證標志;檢查產品細節(jié),要看產品銘牌及做工,檢查手機充電器的插腳外形和接頭加工等是否精細、光潔無銹蝕,同時注意電源插頭是否為我國標準插頭樣式;注意安全使用,盡量不要一邊充電一邊使用手機,若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手機充電器過熱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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