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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動物卡在哪兒
2020-02-17 08:50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孟剛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孟剛)新冠肺炎疫情還在持續(xù)。追本溯源,人們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到蝙蝠等野生動物身上。從一些人的餐桌“奇味”到人人喊打,“禁食野生動物”的呼聲再次急切起來。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工作。

  是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成為此次修法的關注焦點。人們能否對野生動物口下留情?從何種程度和力度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呢?近日,名為“禁食野生動物,您覺得‘卡’在哪里——有問云上論壇”舉行,多位國內知名學者在線上建言,應擴大禁食野生動物范圍,把公共衛(wèi)生安全風險的考量納入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中去。

  對蝙蝠等應立法禁食

  目前實施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中有明確的“禁食”規(guī)定。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中,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98種、國家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308種,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名錄)1591種以及昆蟲120屬都被納入保護范圍。但是,蝙蝠、鼠類、鴉類等絕大多數陸生脊椎野生動物并未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范圍。

  資料顯示,當今78%的人類新發(fā)傳染病與野生動物有關。從立法上,將“禁食”范圍擴大已經成為學界的共識。

  中國農業(yè)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朱啟臻表示,食用野生動物的風險性和災難性后果,已經人盡皆知,因此要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朱啟臻稱,《野生動物保護法》對禁食野生動物有明確規(guī)定,但范圍過小,僅限于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不足以維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因此,必須擴大禁食野生動物范圍。

  “非常有必要在立法上擴大禁食野生動物的范圍。對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無論是獵捕的還是馴養(yǎng)的,應當絕對禁食。對于蝙蝠、蟑螂、鼠類、蛇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甚至可能帶來公共衛(wèi)生安全問題的動物也應堅決禁食,并可以考慮運用刑法手段規(guī)制。”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上海市法學會生命法研究會副會長劉長秋如是表示。

  北京大學醫(yī)學人文學院院長助理、博士生導師王岳則認為,從公共衛(wèi)生安全、防疫的角度,從全體公民生命權、健康權保護的角度出發(fā),擴大野生動物禁食的范圍,應該是毫無疑問的。最為安全的做法是不僅限于食用,而且是全面禁止野生動物的交易。

  如何確定禁食范圍

  據統(tǒng)計,我國以供應食品、毛皮、藥用原料、科研試材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種類約100種,養(yǎng)殖企業(yè)及養(yǎng)殖戶約50萬家(戶),從業(yè)人員超過100萬人,年產值約500億元。

  全面禁食,繞不開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相關人力、企業(yè)的去留難題。如何看待和對待人工圈養(yǎng)繁殖的野生動物,成為歷次《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的焦點。

  朱啟臻表示,過去的野生動物邊界很模糊,《野生動物保護法》只界定了珍稀、瀕危和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除此之外的動物怎么管、誰管,并沒有說清楚。這種模糊性也就導致了管理的混亂。“因此,我主張以人工養(yǎng)殖是否成熟為界限,政府頒布一個養(yǎng)殖名錄。這樣就使大家很明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野生動物界定清楚了,背后的非法推手就解決了。”朱啟臻告訴記者。

  王岳表示,從立法的層面,要考慮是否會涉及到某些特定群體的生存利益與食品供應安全問題。比如水生野生動物涉及到漁民的生存利益與國家食品供應安全問題,通常似應排除到管制范圍之外。王岳認為,至少要采取一種部分禁食的制度,采取負面清單(原則上允許,有危險的禁止)或正面清單(原則上禁止、例外開許)模式。

  北京師范大學生態(tài)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張立表示,目前很多市場上所見的“野味”物種并不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名錄里,而且很多商家也持有“野生動物馴養(yǎng)繁殖許可證”,使得執(zhí)法非常困難。這也顯示出本次全國人大法工委在時隔5年后重新部署啟動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張立認為,任何商業(yè)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會增加人跟動物的密切接觸,都會增加公共健康風險,這種代價絕不是一個野生動物產業(yè)可以承擔的。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動物學博士孫全輝認為,在人工飼養(yǎng)條件下,圈養(yǎng)的野生動物在行為上有可能表現得馴服,但因為它們的基因沒有產生適應性改變,所以就沒有被馴化。他建議對人工養(yǎng)殖的野生動物實行全面禁貿,因為從疫病防控的角度看,野生的和人工養(yǎng)殖的野生動物都可以傳播病毒,都會帶來公共衛(wèi)生風險。在當今社會,我們完全不需要通過食用野生動物來滿足對蛋白質的需求,食用野生動物弊遠大于利,應該徹底放棄。

  引導正確消費觀念

  目前很多人癡迷于食用野生動物,熱衷于所謂的“食補文化”,使市場受到刺激,野味價格隨之節(jié)節(jié)攀升。專家認為,在全社會層面,如何移風易俗,如何形成“食用野味損害健康”“以食用野生動物為恥”的共識顯得尤為重要。

  張立表示,野生動物消費的風俗與地域有很大關系。而隨著生態(tài)文明的不斷倡導、各保護組織的野生動物保護及普法宣傳,在很多大城市野生動物消費呈現下降趨勢。特別是我國在2018年起全面禁止國內的象牙貿易,加上前些年政府全面禁止公務宴請中消費魚翅等等,對引導全民正確的消費觀、對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聲譽都有極大的促進作用。這些都說明政府的倡導和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的重要性。因此,完善的立法以外,還要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加大執(zhí)法的力度。特別是對青少年的教育。這可能是目前根治陋習的根本。

  朱啟臻認為,移風易俗沒有什么良藥。應嚴格執(zhí)法,對違法者要重罰。要在社會層面,通過宣傳、教育、科普等手段,普及科學知識,營養(yǎng)和健康知識,摒棄愚昧的野生動物“食補文化”。重罰和宣傳教育并舉,才能形成保護野生動物與“以食用野生動物為恥”的共識。

  “食用野生動物的確有消費端的問題,例如,炫耀身份、地位、特權,歷史沿襲等,但當前真正驅動消費的推手,還是現行法律依然允許出于商業(yè)目的繁育和利用野生動物。因此,我認為不能把食用野生動物的罪責全部歸咎于普通消費者,否則就涉嫌為野生動物保護部門開脫責任、轉移問題。我建議要吸取這次疫情的深刻教訓,深入檢討和反思現行野生動物保護體制和機制方面的深層次問題。”孫全輝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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