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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曝光5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2020-04-24 11:0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江志鵬 吳采平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江志鵬 記者吳采平)為迎接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營造良好知識產權氛圍,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近日,湖北省咸寧市市場監(jiān)管局甄選出5起2019年查處的侵犯知識產權典型違法案件予以公布,警示并引導經營戶誠實守法經營,自覺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的責任。

  案件一

  姜某侵犯知名體育品牌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19年7月,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姜某經營場所銷售的“阿迪達斯”“耐克”商標標識的運動鞋、服裝隨機抽樣檢查,并委托商標權利人耐克創(chuàng)新有限合伙公司、阿迪達斯體育(中國)用品有限公司鑒定。鑒定結果顯示,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商品均為假冒耐克、阿迪達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經查明,2019年5月,姜某通過不同的微信平臺以較低價格購進標注有耐克注冊商標標識的運動褲12件、上衣27件、運動鞋38雙,以較低價格購進標注有阿迪達斯注冊商標標識的不同型號男上衣18件,均以翻倍以上價格公開在其實體店面銷售,貨值金額39316元。涉案商品被依法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執(zhí)法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尚未銷售的侵權商品,罰款3.9萬元。

  案件二

  侯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19年6月5日,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赤壁市市場監(jiān)管局投訴:赤壁市某名煙名酒店銷售非其公司生產的假冒國窖1573酒。執(zhí)法人員對該煙酒店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柜臺及倉庫共有23瓶國窖1573酒。經瀘州老窖公司打假人員鑒定,該酒均為假冒產品。經查明,上述23瓶假冒國窖1573酒的外包裝底部均印有一個“侯”字,調查證實系煙酒店經營者任某某從侯某某處購進。侯某某于2019年5月22日在武漢某煙酒回收店購進23瓶國窖1573酒,以670元/瓶的價格銷售給煙酒店任某某,合計銷售貨值金額15410元,獲利460元。涉案商品被依法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執(zhí)法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23瓶假冒國窖1573酒,罰款1萬元。

  案件三

  廣州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9年5月8日,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市場監(jiān)管局在大畈鎮(zhèn)白泥村一帶區(qū)域檢查發(fā)現(xiàn),由廣州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并銷往通山縣市場再銷售的“伊芙雅”牌牙膏,在牙膏包裝上不醒目標注“伊芙雅”牌注冊商標,卻使用較大字體醒目突出標注“云南中藥牙膏”字樣 ,且標注的“云南中藥”字樣與知名品牌“云南白藥”牙膏字體相同,極易引人誤認為是云南白藥牙膏。經查明涉案貨值金額達1萬元。執(zhí)法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3.5萬元。

  案件四

  嘉魚縣某電器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19年7月3日,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某電器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正在生產“民杭”牌電磁爐,現(xiàn)場庫存806臺;“百球”牌電磁爐,現(xiàn)場庫存412臺;“PESKOE半球”牌電磁爐,現(xiàn)場庫存90臺。該公司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民杭”牌電磁爐、“百球”牌電磁爐的《生產加工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及《商標注冊證》以及廣東半球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PESKOE半球”牌電磁爐網絡銷售授權書。

  經查明,廣東半球實業(yè)集團公司未授權該公司生產“PESKOE半球”牌電磁爐,該公司生產的“PESKOE半球”牌電磁爐為侵權產品,截至案發(fā)時共生產“PESKOE半球”牌電磁爐850臺,違法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產品貨值金額4.59萬元。2019年7月12日,嘉魚縣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扣押該公司“PESKOE半球”牌電磁爐成品175臺、“PESKOE半球”牌電磁爐絲印模具5個、“PESKOE半球”牌電磁爐面板398塊。執(zhí)法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生產的侵權產品,罰款13萬元。

  案件五

  熊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19年8月9日,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投訴,咸寧五金機電大市場某商行涉嫌銷售假冒“長城尚博通用鋰基潤滑脂3號”、“長城L-HM抗磨液壓油”潤滑油。經中國石化潤滑油有限公司鑒定,當事人店內現(xiàn)存該批“長城”系列油品(189桶)屬假冒產品。涉案商品被依法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經查明,上述油品系當事人分別于2019年5月31日和6月21日從上門推銷的劉姓經理處購買,送貨單據金額共計23005元,當事人暫付了1.5萬元現(xiàn)金貨款。截至案發(fā)時,當事人已銷售2桶潤滑油,單價170元/桶,合計340元。執(zhí)法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假冒“長城”潤滑油品共計189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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