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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院發(fā)布新規(guī) 商標權傳播權糾紛案適用要素式審判
2020-05-06 09:15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wǎng) 作者:張恒

  中國消費者報大連訊(李丹 記者張恒)近日,記者從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大連市知識產(chǎn)權案件繁簡分流、要素式審判”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知識產(chǎn)權速裁案件要素式審判若干規(guī)定(試行)》首次發(fā)布。

  自2016年至2019年以來,大連市區(qū)(縣)兩級法院共受理知識產(chǎn)權糾紛案件6901件,其中,商標權糾紛案件、侵害作品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糾紛案件(以下稱兩類案件)占比重較大。

  大連中院民四庭負責人趙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從兩類案件看,其具有顯著特征:法律關系較為簡單明晰;有一定比例為原告相同的批量維權案件;案件的審理要點比較集中;被告一般不提出實質(zhì)性抗辯;訴訟標的額較小;法律適用明確、裁判標準統(tǒng)一。針對兩類案件的特點及較大的案件受理數(shù)量,大連市中院認為,兩類案件可作為簡案,進行要素式審判。所謂要素式審判是指圍繞案件的基本要素進行歸納,圍繞爭議要點進行審理,并制作裁判文書的一種審判方式。

  為更好地推進知識產(chǎn)權案件繁簡分流、兩類案件要素式審判,大連法院以“兩表”為指引,設計要素式審判司法文書及庭審模式。兩類案件原告、被告需要分別填寫《訴訟要素表》《答辯要素表》,明確當事人準確信息,原告需要填寫訴訟請求、權利情況、侵權行為、侵權情節(jié)、賠償數(shù)額等要素事項及依據(jù),被告則需要填寫答辯意見、抗辯要素事項及依據(jù)等,并由原告、被告簽字或蓋章確認。“兩表”的合理運用,既是訴訟指引,又是裁判指引,引導當事人有效抗辯,有針對性地舉證、質(zhì)證和辯論,將有爭議的要素事實作為庭審重點,有利于準確把握審判要素,簡化程序,提高庭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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