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萬曉東)近日,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因存在銷售不合格暖風機的違法行為,被市場監(jiān)管部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并進行罰款的行政處罰。
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資料圖片
當事人所銷售的暖風機經中家院(北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初檢,所檢項目標志和說明不符合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內加熱器的特殊要求》標準,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北京泰瑞特檢測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復檢,檢驗結論依然為不合格。
該不合格暖風機產品是當事人聯(lián)營合作方北京恒利潤達商貿有限公司從德龍電器(上海)有限公司購進,進貨價格為每臺359.4元,進貨數(shù)量2臺,進貨總金額為718.80元。該產品標價為699元,銷售數(shù)量1臺,扣除優(yōu)惠金額后,實際銷售收入為599元,違法所得為239.6元,產品貨值金額為1398元。
另外,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無法提供涉案商品的進貨臺賬,僅驗明該產品獲得了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及《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試驗報告》,未完全履行進貨查驗制度。
北京市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認為,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于“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相關規(guī)定,朝陽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依法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并處以1398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