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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不制冷 廠家兌現(xiàn)6年包修責任
2020-07-03 13:36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3年前安裝的某品牌中央空調,到今年夏天就不制冷了。消費者聯(lián)系空調廠家和銷售方,遭遇踢皮球,都不愿承擔維修責任。近日,經福建省福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最后由空調廠家落實6年包修。

  近日,福州市消委會接消費者李先生投訴,稱于2017年5月在福州市某品牌電器店購買一拖四中央空調一組,花費2.3萬多元,并與該電器店簽訂合同安裝,購買之后發(fā)現(xiàn)制冷效果較差,分別于2018年2019年夏天聯(lián)系電器店安裝人員反映問題,安裝人員上門加氨后可以制冷但效果較差,到今夏天空調又不制冷。他再次聯(lián)系電器店,該店表示已不再經銷該品牌空調,讓消費者聯(lián)系品牌空調售后處理。經品牌空調維修人員現(xiàn)場檢查后判斷出現(xiàn)的故障屬于安裝問題。由于中央空調安裝涉及工程較為復雜,該品牌空調售后認為應該找當時簽約安裝的電器店維修。因雙方推諉,消費者向福州市消委會求助。

  福州市消委會受理投訴后開展調查,查閱了消費者與當時銷售安裝中央空調電器店所簽的合同,合同為該品牌空調公司統(tǒng)一印制,印有品牌標識,合同中簽訂有空調6年包修、工程安裝保修18個月的條款。根據(jù)該品牌包修包換官方宣傳,家用空調、家用中央空調為整機包修6年,顯著高于“三包”規(guī)定,同時規(guī)定消費者不當使用及非指定網點安裝不予包修。

  福州市消委會認為,既然生產廠家對外宣傳家用空調、家用中央空調整機包修6年,消費者安裝維修也是在品牌指定網點進行,符合包修規(guī)定,同時與消費者簽訂合同中未明確工程安裝具體內容,使工程安裝保修條款適用缺乏依據(jù)。經調解,該品牌空調售后部門同意為消費者落實6年包修,雙方達成和解。

  福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所購電器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聯(lián)系品牌售后;購買中央空調時應與廠家厘清家用和商用區(qū)別,商用空調一般適用承攬合同,由合同規(guī)定雙方權利義務,家用空調則適用國家“三包”規(guī)定或廠方規(guī)則,如若簽訂合同,一定將約定內容以文字形式固定,以免日后爭議;廠家應加強指定經銷商的監(jiān)管工作,合同范本應細化規(guī)則,對相關免責條款明確界定,避免出現(xiàn)售后服務不到位,以及后續(xù)推諉情況出現(xiàn),影響品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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